《晋书·阮脩传》:“常步行,以百钱挂杖头,至酒店,便独酣畅。”后因以“杖头钱”称买酒钱。 唐 王绩 《戏题卜铺壁》诗:“且逐 刘伶 去,宵随 毕卓 眠。不应长卖卜,须得杖头钱。” 宋 陆游 《闲游》诗之二:“好事湖边卖酒家,杖头钱尽惯曾赊。” 清 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酒友》:“虽然,君贫士,杖头钱大不易。当为君少谋酒貲。”
晉朝阮修常將銅錢掛在手杖頂端,手扶枴杖,步行至酒店,即以銅錢買酒暢飲。見南朝宋.劉義慶.世說新語.任誕。故後世以杖頭錢代指沽酒的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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