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言语表达的教理。 南朝 梁 慧皎 《高僧传·yi*解六·僧肇》:“经曰:‘真解脱者,离於言数,寂灭永安,无终无始。’”
(2).字数。 唐 柳宗元 《酬韶州裴曹长使君寄道州吕八大使因以见示二十韵》序:“凡为 韶州 所用者置不取,其声律言数如之。”
载请注明:转载自词典网 [https://www.cidian5.com/]
本文地址:https://www.cidian5.com/cidian/usEwYG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