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仪,道教术语,指道教道场法事。科,科可解做动作。《说文》科有程、条、本、品等义。《说文》“程”有法则义,荀卿曰:“程者物之准也”。《玉律》科亦作程解,故科即程式。俗话说“照本宣科”,即是本着一定程序敷演如仪。仪,仪为典章制度的礼节程式、法式、礼式、仪式登,如常说的“行礼如仪”。
犹科式。 唐 薛逢 《社日游开元观》诗:“浪渍法堂餘像设,水存虚殿半科仪。” 宋 苏辙 《景灵宫奏告雅饰圣祖罢散道场朱表》:“既祇荐於科仪,期永安於像设。” 明 郎瑛 《七修类稿·事物六·祭江》:“﹝先君﹞悯溺 江 人,召黄冠立醮坛於 江 阳第一山,作祭 江 科仪。” 清 王韬 《原道》:“天主教中所有瞻礼、科仪、炼狱、懺悔以及禁嫁娶、茹荤,无以异乎緇流衲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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