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人的危亡,后人应引以为戒。犹言前车之覆,后车之鉴。《资治通鉴·晋孝武太元三年》:“ 秦王 坚 与羣臣饮酒,以祕书监 朱肜 为正,人以极醉为限。秘书侍郎 赵整 作《酒德之歌》曰:‘地列酒泉,天垂酒池, 杜康 妙识, 仪狄 先知。 紂 丧 殷 邦, 桀 倾 夏 国,由此言之,前危后则。’ 坚 大悦,命 整 书之以为酒戒,自是宴羣臣,礼饮而已。” 胡三省 注:“前危后则,谓前人之危,后人之法则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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