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 凾洛 ”。古代 长安 和 洛阳 的并称。《文选·任昉<王文宪集序>》:“自 函 洛 不守,宪章中輟。” 吕延济 注:“ 函 , 函关 ,谓 长安 也。 洛 , 洛阳 也。言自 西晋 丧乱,不守二京之都,而宪章经籍皆中道而坏也。”《南史·梁元帝纪》:“旧邦凯復, 函 洛 已平。” 唐 宋之问 《送尹辅阙入京序》:“勑书来 秦 ,徵诣 凾 洛 。”《新唐书·第五琦传》:“若假臣一职,请悉东南寳貲,飞餉 函 洛 ,惟陛下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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