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举考试选状元开始于隋,确立于唐,完备于宋。明、清时期,殿试的一、二、三名,名称确定为“状元”、“榜眼”、“探花”,合称“三鼎甲”。
科举时代殿试一甲三名,即状元、榜眼、探花,世称“三鼎甲”。《儒林外史》第三十回:“尊府是一门三鼎甲,四代六尚书。”《冷眼观》第十九回:“国朝以来,文风倒也还説得去,就如三鼎甲都曾见过个把。”
科舉殿試一甲共三名,即狀元、榜眼、探花,合稱為「三鼎甲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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