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村处于定安县最南邻的母瑞山山麓,是个革命老区村庄。
(1).古代男子行加冠礼,初加缁布冠,次加皮弁,次加爵弁,称为三加。《礼记·冠义》:“故冠於阼,以著代也。醮於客位,三加弥尊,加有成也。” 郑玄 注:“冠者,初加緇布冠,次加皮弁,次加爵弁,每加益尊,所以益成也。”《梁书·处士传·阮孝绪》:“十五,冠而见其父, 彦之 诫曰:‘三加弥尊,人伦之始。宜思自勗,以庇尔躬。’” 宋 蔡絛 《铁围山丛谈》卷二:“於是天子御 文德殿 ,百僚在位,命官行三加礼毕,当命字,仪典甚盛。” 清 侯方域 《豫省试策二》:“然则,不必三加,而未始不冠;不必六礼,而未始不婚。”
(2).指三次加兵。《左传·定公九年》:“﹝ 阳虎 ﹞奔 齐 ,请师以伐 鲁 ,曰:‘三加必取之。’” 杜预 注:“三加兵於 鲁 。”
载请注明:转载自词典网 [https://www.cidian5.com/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