晋 张华 《博物志》卷三:“ 汉武帝 时,西海国有献胶五两者,帝以付外库,餘胶半两,西使佩以自随。后从 武帝 射於 甘泉宫 ,帝弓弦断,从者欲更张弦,西使乃进,乞以所送餘香胶续之……终日不断。帝大怪,左右称奇,因名曰续弦胶。”后以“胶续”为妻死续娶之称,故亦曰“续弦”。 清 宣鼎 《夜雨秋灯录·天缘巧合》:“弟既丧偶,胡不早为胶续,虚此韶年。” 清 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小翠》:“公大忧,急为胶续以解之,而公子不乐。”
比喻妻死再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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