谓降级授予官职。《旧五代史·周书·世宗纪一》:“己酉,前 泽州 刺史 李彦崇 责授右司御副率。” 明 汪廷讷 《狮吼记·谈禅》:“蒙圣主宽恩,责授 黄州 团练副使。” 清 钱大昕 《廿二史考异·宋史五》:“ 宋 时有节度副使、团练副使,皆为责授官,不得签书公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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