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岳(1501年-1568年),字汝乔,山东汶上县(今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)人,官至南京礼部尚书。 吴岳于1532年中进士,被授予户部主事官职。之后陆续担任了庐州、保定知府,山西按察副使、湖广按察使、山西右布政使。之后升迁为右佥都御史,巡抚保定六府,裁除冗余费用十之六七。隆庆年间官至南京礼部尚书。后在赴京上任途中在寺庙染病身亡。 三朝元老户部尚书马森曾赞扬说:“我平生见到的真正清廉节操之士只有两位,第一位当推吴岳。”
见“ 吴岳 ”。
亦作“吴岳”。古代山名。在今 陕西省 。《史记·封禅书》:“自 华 以西,名山七,名川四。曰 华山 , 薄山 …… 岳山 , 岐山 , 吴岳 , 鸿冢 , 瀆山 。” 裴駰 集解引 徐广 曰:“在 汧 也。”《文选·张衡<西京赋>》:“ 河 渭 为之波盪, 吴岳 为之陁堵。” 李善 注引 郭璞 云:“ 吴岳 别名。” 唐 李商隐 《九成宫》诗:“ 吴岳 晓光连翠巘, 甘泉 晚景上丹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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