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古代文书中提到天神、地祇、天子、皇后等时应提行以示尊崇,谓之“平出”。《唐六典·礼部·郎中员外郎》:“昊天,后土,天神,地祇,上帝,天帝……皇帝,天子,陛下,至尊,太皇太后,皇太后,皇后,皇太子,皆平出。”
(2). 宋 代中央机关的官员出任地方官,不含贬责之意,亦谓“平出”。 宋 叶梦得 《石林燕语》卷十:“ 熙寧 以前,臺官例少贬责,间有补外者,多是平出,未几復召还。”
载请注明:转载自词典网 [https://www.cidian5.com/]
本文地址:https://www.cidian5.com/cidian/wvRNimxr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