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代 时征收田赋的一种附加税。《资治通鉴·后唐明宗天成元年》:“除夏秋税省耗。” 胡三省 注:“旧例,夏秋二税先有省耗,每斗一升,今后祇纳正税数,不量省耗。”《资治通鉴·后汉隐帝乾祐三年》:“ 章 聚敛刻急。旧制,田税每斛更输二升,谓之‘雀鼠耗’, 章 始令更输二斗,谓之省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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