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徽宗 时对县主的改称。 宋 袁文 《瓮牖闲评》卷三:“其( 蔡京 )子 絛 作《国史后补》,乃谓 徽宗 以公主、郡、县主为不典,遂命有司议之,以本朝 嬴 姓,欲易公主为帝嬴,郡、县主为宗嬴、族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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