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 肇衅 ”。启衅,挑起争端。 南朝 陈 徐陵 《陈公九锡文》:“ 孙卢 肇衅, 越 貊 为灾。” 清 林则徐 《会奏夷船互市情形并空趸开行只数折》:“但既未流毒中华,即不便穷追肇衅。” 清 夏燮 《中西纪事·漏卮本末》:“凡远近要隘之区,俱令严为防守,不许夷人往来;仍密諭弁兵,不得轻率肇衅。” 杨尘因 《民潮七日记》:“比时,各界同乡会深恐人杂肇衅。”
见“ 肇衅 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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