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拘禁。 宋 苏轼 《上神宗皇帝书》:“拘收僧尼常住,减剋兵吏廪禄,如此等类,不可胜言。”
(2).收缴。 宋 周煇 《清波别志》卷上:“ 熙寧 间,詔铸诸路走马承受朱记,给之,拘收元给奉使印。”《宣和遗事》前集:“﹝茶引﹞如有过限,并引拘收,别买新引。”
(3).没收;扣留。《元典章·户部五·家财》:“其田宅、浮财、人口、头疋,尽数拘收入官。” 元 关汉卿 《单刀会》第一折:“将 江 上应有战船,尽行拘收。”
(4).犹接管。 宋 岳飞 《奏节制李道牛皋军状》:“ 李道 、 牛皋 人马累得申状乞听臣节制,臣以未准朝旨,不敢拘收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高宗绍兴八年》:“帝因諭 赵鼎 曰:‘ 建康 诸官司及百官廨舍,皆令照管,他时復来,幸免更营造,以伤民力。’ 鼎 等奏已令 建康府 拘收。”
收取、收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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