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使,中国古代官职之一,在清朝,此官职配置于朝廷之太医院,品等为正五品。该官职研究及供应医药,并处理太医院院务,分派御医、吏目及各科医生之宫直与六直。
(1). 元 时习称掌管茶事的人为“院使”。 清 梁章鉅 《称谓录·茶》:“《小知録》:‘称院使者, 元 之旧习。’”
(2).古代光禄寺中掌供玉食及燕享之事的长官为院使,正三品。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九:“这本话乃是 元 朝 大德 年间的事。那朝有个宣徽院使,叫做 李罗 ,是个色目人。” 王古鲁 注:“ 元 时宣徽院(即光禄寺)掌供玉食及燕享之事,长官为院使,本係正三品, 大德 年间陞为从一品。”
(3). 清 代统辖太医院事务的人称院使。 高阳 《玉座珠帘·恶疾初起》:“太医院院使悬缺, 庄守和 是右院判, 李德立 是左院判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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