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 代把人丁税折算银钱匀入田赋中一并收取的制度。 清 俞正燮 《癸巳存稿·书河南府施志后》:“ 安溪 李光坡 《皋文编》有《答邑侯书》云:‘通计丁额折银,匀田亩之内,万一行之既久,大农方牧忘併丁於粮之制,谓未有丁折,而復丁折之条,则万世之害,实由於此。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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