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 刀勅 ”。捉刀应敕的省称。借指权臣。《南史·恩倖传·茹法珍》:“ 齐 东昏侯 时……左右应敕捉刀之徒,并专国命,人间谓之刀敕,权夺人主。都下为之语曰:‘欲求贵职依刀敕,须得富豪事御刀。’” 清 彭孙遹 《金陵怀古》诗之一:“ 江 外羽书空络绎,禁中刀勅正纵横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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