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计算、检讨过失。《国语·鲁语下》:“士朝受业,昼而讲贯,夕而习復,夜而计过无憾,而后即安。”《晋书·刑法志》:“或计过以配罪,或化略以循常。” 宋 胡宿 《赐皇兄允让等上表乞皇帝御正殿复常膳不允批答》:“恭默计过,恐惧寘怀。”
(2).失策。《战国策·燕策一》:“今王奉仇讎以伐援国,非所以利 燕 也。王自虑此,则计过。无以諫者,非忠臣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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