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出纳帝命,通达下情,勘合关防公文,奏报四方臣民实封建言、陈情申诉及军情、灾异等事。左、右参议各一人, 正五品(佐通政使,受理四方章奏)经历司:经历,从五品至正八品(掌收发文移及用印)知事,从七品至正九品(掌收发上下文移)
明 清 时收受、检查内外奏章和申诉文书的中央机构。其长官为通政使。《明史·职官志二》:“通政使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。”《明史·职官志二》:“通政使司。通政使一人,左、右通政各一人,誊黄右通政一人。” 清 孔尚任 《桃花扇·拜坛》:“ 寧南侯 左良玉 有本章一道,封投通政司;这是内阁揭帖,送来过目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七回:“二位官府封了五钱银子,又写了一封荐书,荐在那新升通政司 范大人 家。”亦省称“ 通政 ”。 康有为 等《上皇帝第二书》:“通政准百僚奏事,以开言路。” 郑观应 《盛世危言·汰冗》:“其京官则太常、光禄、鸿臚可统於礼部,大理可併於刑部,太僕可併於兵部,通政可併於察院,其餘额外冗官皆可裁汰。”
職官名。明、清時置,掌內外章疏,臣民密封申訴之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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