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(1)明初,中书省参议府有参议官正三品,洪武十三年(1380)罢中书省后废。(2)明通政使司有左、右参议,为通政使佐官。
(1).参与谋议。《后汉书·班固传下》:“ 永元 初,大将军 竇宪 出征 匈奴 ,以 固 为中护军,与参议。”《旧唐书·李林甫传》:“ 林甫 久典枢衡,天下威权,并归於己,臺司机务, 希烈 不敢参议,但唯诺而已。” 清 陈康祺 《燕下乡脞录》卷七:“﹝ 和珅 ﹞将户部事务,一人把持,变更成法,不许部臣参议一字。”
(2).官名。 金 军中、 元 明 中书省属官, 明 布政司、通政司, 清 各部, 民国 初高级军事机关,均置“参议”。《续资治通鉴·宋宁宗嘉定十一年》:“ 蒙古 取 金潞州 ,元帅右监军 纳哈塔布拉图 参议官 王良臣 死之。”
參與謀議。
近义词: 諮議
職官名。元朝中書省、明朝布政使司和通政使司、清朝各部及民初高級軍事機關都設參議。
今總統府、行政院、臺灣省政府等都設參議,多為遷調資深人員或位置閒散人才而設,備諮詢、顧問之用,有時亦襄助處理實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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