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 汲 冢。 宋 黄庭坚 《和刘景文》:“颇类 鄴侯 家,连墙架书册。残编 汲县 冢,半隶 鸿都 壁。” 史容 注:“ 杜预 《<经传集解>后序》云:‘ 太康 元年 汲县 有发其界内旧冢者,大得古书,皆简编科斗文字。’”参见“ 汲冢 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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