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行业民俗。本为异姓,因意气相投而结拜成姊妹。唐、宋时称为“香火兄弟”或“香火姊妹”,用意在于互助。旧时女艺人与妓女中此俗尤盛行。
称妓女结拜成的姊妹。 清 余怀 《板桥杂记》附录《盒子会》:“ 沉周 作《盒子会辞》,其序云:‘ 南京 旧院,有色艺俱优者,或二十、三十姓,结为手帕姊妹。’” 清 孔尚任 《桃花扇·访翠》:“相公不知,这院中名妓,结为手帕姊妹,就像香火兄弟般,每遇时节,做做盛会。”
妓女結為姊妹,稱為「手帕姊妹」。亦指女性間的友誼。
载请注明:转载自词典网 [https://www.cidian5.com/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