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 过醆 ”。把杯,敬酒。 宋 文惟简 《虏廷事实·过盏》:“ 金国 上至朝廷,下至州郡,皆有过醆之礼。如宰臣百官生日及民间娶妇生子。若迎接天使趋奉州官之类,则以酒果为具,及有币帛金银鞍马珍玩等诸物以相赠遗,主人乃捧其酒于宾以相赞祝祈恳,名曰过醆。” 元 武汉臣 《玉壶春》第一折:“赴琼林饮宴,不枉了青灯黄卷二十年,有郎官过盏,中使传宣。” 元 贯云石 《水仙子·田家》曲:“邀隣翁为伴,使家僮过盏,直喫的老瓦盆乾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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