护法,汉语词语,指保护、维持正法;传说佛陀派请四大声闻、十六阿罗汉等护持佛法。护法又称为梵天、帝释天、四天王、十二神将、二十八部众等,善神听闻佛陀说法后,皆誓愿护持佛法,诸神总称为护法神,或称护法善神;人世间的帝王及诸檀越,都是保护佛法的人,也称之为护法;佛教界,对于虔敬三宝,护持佛教的在家居士,都以护法称之。
佛家指護持佛法的人。
隨侍於佛教或道教主神旁邊的人,負有守衛的責任。
擁護國法。
反义词: 毀法
保護。
人名。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的大師。約生於六世紀中葉。曾任印度那爛陀寺的住持。其唯識學說繼承陳那大師的傳統,但在認識論上則主張有見分、相分、自證分和證自證分,佛教史上稱為「四分家」。著有廣百論釋、成唯識寶生論等傳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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